重要日期 (點此查看詳細步驟)
· 1月21日起
可索取申請表格(可於從網上下載或親身到職津處領取,請點擊地圖上標示查看地點資料。)
· 1月23日
#政府宣佈,決定申請人不須提交住址證明,亦會寬鬆處理郵資不足的郵遞申請。
· 1月29日
#政府再宣佈,決定增加表格收集箱,包括14個民政諮詢中心及房署217個屋邨辦事處。
· 2月1日起
遞交表格
· 4月30日
截止
準備下列文件
1. 香港身份證副本
2. (#) 3個月內發出的住址證明文件副本(如水費單、電費單、銀行月結單等)
3. 申請人為帳戶持有人及列有帳戶號碼的銀行存摺首頁、提款卡或銀行月結單等的副本
4. 信封及貼上足夠郵資(如選擇郵寄申請)
5. 可接收短訊的流動電話號碼(用以接收申請資訊通知,如沒有亦可以郵寄方式代替)